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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准国有化”会通过吗?并不是的

苏迪普·穆利克(Sudip Mullick)

最高法院已注意到房地产公司最新的一连串违约行为,以及它们未能履行对购房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承诺。作为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它权衡了选择由政府机构完成停滞的住房项目的选择。

在目前正在法院审理的涉及Amrapali集团和Unitech的两个案件中,建筑商似乎都缺乏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资源。这正是使最高法院感到疑惑的是,是否可以适当地接管整个施工过程和管理,并将其移交给由联盟政府选择的代理机构,以便可以将成品交付给购房者。

在为默认的开发人员提供了制定具体计划的合理机会之后,采取了这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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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不能被视为迈向印度房地产业准国有化的一步。为了寻求一个更好,更可靠的选择并迅速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法院促使法院寻求国家建筑建设公司(NBCC),诺伊达和大诺伊达当局的协助来结束这些项目。

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赚钱,还在于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他们大多是没有钱的人。即使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也可能只是为了顶楼而借了钱或投入了毕生积蓄。

任命此类政府机构为承包商的可能性很可能是他们将以成本加间接费用或微利模式工作,其中资金来自多种来源,即(i)待分配资金(ii)开发项目潜在的(iii政府计划(iv)逃学/失败开发商的资产和(v)政府补助。

他们可能无力承担陷入困境的开发商的责任。收购业务也需要收购资产和负债。

处理负债累累的开发商的债务意味着要履行其所有义务,包括为延误支付赔偿,并为任何延误处理被分配人终止的后果。

我认为,最高法院正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它既没有试图监管房地产部门,也没有从事立法事务。

最高法院仅试图以符合法律的方式行事,即《 2016年房地产(发展和管理)法》,该法处理了管理局的权力(该法所定义)。

该法第7条与该法第8条结合,授权管理局采取措施,以防因注册或吊销失效而导致项目停滞。

可以公平地说法院的行为与该行为一致。但是,仅限于管理局的决定。

(作者是Khaitan&Co的合伙人。所表达的观点是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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