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今天对债务追回法庭及其上诉机构缺乏基础设施,人力和其他设施表示关注,并表示,数十万卢比的卢比是不良资产,因为追偿机制不符合要求。
由首席大法官TS Thakur领导的法官席还说,它可能会要求国家法学院和班加罗尔的IIM共同进行研究,以研究这些准司法机构-DRT和债务追回上诉法庭(DRAT)的“缺点”,旨在追回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
“我们将告诉班加罗尔国家法学院的副校长和班加罗尔IIM,将任务分配给他们的高级教职人员,并向我们介绍DRT和债务追回上诉法庭面临的问题。”法官AM Khanwilkar和DY Chandrachud说。
关它说:“作为国家行动纲领,有成千上万卢比的卢布,而无法追回的原因之一是,追回机制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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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发表在该中心的副检察长兰吉特·库马尔(Ranjit Kumar)说,采取了包括修改DRT和DRAT的法律在内的步骤以加强贷款回收系统。
法院保留了PIL中提出的其中一个问题的命令,该问题与DRT和DRAT缺乏处理银行和FII的贷款追回请愿书的基础设施,人力和其他设施有关。
它正在听取由公共利益诉讼中心(CPIL)于2003年提交的PIL,该中心最初提出的是国有住房和城市发展公司(HUDCO)向某些公司提供的贷款问题。
诉状说,2015年注销了约400亿卢比的公司债务。
替补席澄清,拖欠贷款的问题将在稍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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