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法》的主要条款-在过去50年中对美国专利制度进行了最重大的修改-在3月16日生效,极大地改变了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
奥巴马政府声称,新法律将通过加快专利申请过程和提高专利质量来使小型企业受益。虽然新法的一些条款无疑会帮助小企业主,但我不确定专利制度的变化是否会在平衡上帮助企业家。
对于那些拥有可专利技术的人来说,与知识产权律师交谈应该是您的待办事项。该法案以影响您的知识产权战略的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专利制度。
考虑以下四项规定,这可能会对您的小型企业的专利申请过程产生负面影响:
1.First-to-file.Under新法律,专利由第一个发明人申请-与旧法律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旧法律将专利授予第一个发明人以提出一个想法,无论他或她首先到达专利局。
先申请使企业家更难推迟申请专利,直到他们开发并评估了新技术的商业潜力之后,这是高科技企业家的普遍做法。如果发明者等待而不是立即申请专利,他们就会冒着其他人会提出相同发明并首先申请专利的风险。最终结果: 小企业主在知道自己的发明是否有机会进入市场之前,需要为专利支付现金。
2.商业秘密的可专利性。根据旧法律,专利和商业秘密是相互排斥的。如果发明人将一项发明视为商业秘密-保持其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不公开-超过一年,则无法再获得专利,这将使发明人垄断政府专利局授予的发明的使用。根据《美国发明法》,公司可以将一项发明视为商业秘密多年-在这里考虑可口可乐的配方-然后为其申请专利。
商业秘密的可专利性将有利于现有的大公司,这些大公司可以将商业秘密和专利结合起来,以长期保护其知识产权,并对抗新的小公司,其中大多数公司没有现有的商业秘密。
3.授予后反对。该术语是指第三方在专利发布后的前九个月内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的权利。根据旧法律,授予后没有反对意见。这项新法律引入美国专利制度的规定将使广泛专利的可能性降低,从而使小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对于缺乏其他竞争优势的新公司来说,这是不利的,这些公司正试图筹集资金来挑战已建立的竞争对手。
此外,它阻碍了企业家挑战现有公司。来自欧洲的证据表明,在授予后的反对多年,大型,成熟的公司战略性地使用这种技术来阻止新公司,使授予后的反对成为对其新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挑战中的第一个。
4.收费快速跟踪。新法律允许公司 “快速跟踪” 专利申请,在一年内处理专利申请,额外费用为4,800美元,对于员工人数少于500人的企业为2,400美元。这个时间框架比目前处理平均专利申请所需的三年多时间要短得多。
虽然更快地获得专利批准是一件好事,但快速通道的方法有利于那些有能力支付更高费用的人。大多数观察家认为,大型,成熟的公司而不是小型初创公司将更快地获得专利批准,因为它们可以负担得起快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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