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对政府资金的有效管理,财政部已要求各部委在启动任何新计划之前事先征得政府的批准。
支出部在关于“公共资助计划和项目的评估和批准”的办公室备忘录中要求,对于所有新计划,应在寻求原则上的批准,举行利益相关者协商,进行试点研究等时编写概念文件。
它说,对于成本高达10亿卢比的项目或计划,必须征得行政部门秘书的批准。对于介于100-500亿卢比之间的项目成本,部长将必须给予批准。
关对于那些在50亿卢比到100亿卢比之间的计划/项目,这些项目必须由行政部门的部长和财政部长批准。对于100亿卢比以上的企业,必须获得内阁的许可。
相关新闻巴西敦促印度削减鸡肉产品进口税巴西表示愿意从印度进口小麦,大米计划建立国家商业登记册:报告财政部说,多年来,各部委已开始实施小型和多重计划,这些计划分散的资源太稀薄,无法实现任何有意义的成果。
它说:“ ...为确保始终有效地管理公共支出,从现在开始,除非事先获得支出部原则上的批准,否则将不会启动新的计划或子计划。”
但是,这不适用于任何预算演讲中的项目公告。
为了使计划合理化,政府将中央部门计划的数量减少到300个,将中央资助计划的数量减少到30个左右。
财政部还要求各部委合并,改组或取消现有计划,这些计划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多余或无效。
办公室备忘录说:“能源部保留与有关行政部门协商,合并,改组或放弃任何现有计划或子计划的权利,以提高执行政府计划的效率和规模经济。”
它还要求各部按照批准的方案架构编制预算概算表,任何偏差都必须由支出部门提前同意。
能源部表示,计划或项目制定的质量是导致执行不力的关键瓶颈,他说,对于所有新计划,都应在寻求原则批准的同时准备一份概念文件。
它说:“在提交继续进行中的计划的建议时,必须通过合并和删除冗余计划来进行仔细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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