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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使RERA更有效的建议

从现在起的7天后,《 2016年中央房地产(法规和发展)法案》将实施一年。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27,000个房地产项目在监管机构中注册。到目前为止,已有多达27个州和工会领地通知了RERA规则,并且16个州和工会领地拥有一个功能全面的门户网站,可以在线注册房地产项目和代理商。但是还需要完成更多工作。

大多数州制定了稀释规则,以偏向开发商。许多州已经偏离了中心对正在进行中项目的定义,并排除了已执行了公寓或公寓50%或60%的租赁契据或开发商已获得部分完成或占用证书的项目。这给陷入旧的未完成项目的购房者留下了希望。

Assocham的题为“ RERA作为增长动力的报告:Promise是否坚持到底提出了15条建议,以使RERA更加透明。除其他事项外,它还说各州应避免对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定义引入例外,应让政府机构对批准延误负责,各州的购房者应制定统一的付款时间表,中心和州必须共同解决因实施RERA而引起的任何未来冲突,并应向开发商提供替代的正式融资模式,如REITS和捐赠基金。应在债权人类别下明确定义购房者,以避免IBC和RERA之间发生冲突。

关闭这里是思想套利研究所(TARI)与ASSOCHAM联合编写的报告中提出的一些建议。各国应避免对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定义引入例外

稀释“进行中的项目”的定义会与RERA的主要目标之一产生冲突,后者是为了提高透明度并更好地为购房者提供服务。Central RERA在此问题上非常清楚。

相关新闻DLF投资10亿卢比进行购物中心改建,以迎合千禧一代的新德里-孟买高速公路,到2023年将旅行时间减少一半。仓库库存同比增长25%;到2023年,预计总库存将超过3.75亿平方英尺。应该避免引入例外(许多州就是这种情况),并坚持“正在进行的项目”的简单但非常明确的定义。让政府机构对延迟批准承担责任

延迟授予房地产项目所需的政府批准(如所有权证书,土地用途转换,环境和污染无异议证书,无负担,道路通行以及其他与基础设施相关的批准)会延迟项目。

为了扩大RERA的范围,该法中应纳入对各个政府机构在授予各种批准的过程中进行的客观绩效评估,以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如果每个批准程序在法律上都有时间限制,则可以防止延迟交货的可能性。单窗口发放所有监管批准

文件/批准流程的数字化,在总体计划级别上整合某些许可,将某些程序外包给有资格的第三方–其他相关举措可以极大地减少批准和许可所花费的时间。

所有建筑提案的基于风险的分类都可以快速跟踪许可程序。胜任的专业人员提出的低风险施工建议可以基于自我声明而自动获得一些批准,高风险建议可以在线提交并在15至30天内获得批准。为此目的,加快批准程序的速度还取决于有效建立单一窗口系统的必要性。RERA关于监禁和罚款形式的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应在所有州法律中保持不变。

各国应废除州法律针对不同侵权行为的监禁/刑罚的复合选择。

Central RERA 2016建议对开发商,房地产经纪人处以有期徒刑,最多3年的监禁或最高房地产项目估计成本的10%的罚款,或两者兼施;和买家。但是,除了喀拉拉邦以外,所有其他州和联邦领土都增加了复合犯罪条款以避免入狱,果阿草案对此未作任何规定。

RERA是一个准司法机构,要在其补救机制中树立信念,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信任其对补救的判断。因此,在所有州法律中都应保持中央RERA关于监禁和罚款形式的违法处罚条款的替代,而不是取代任何具体的处罚,而应由监管机构自行决定。为各州的购房者制定统一的付款时间表

Central RERA规定,模型销售协议应明确规定购房者预先付款10%,或在签订书面销售协议时向买方收取申请费。

安得拉邦和喀拉拉邦的公告规则明确提到了这一点,古吉拉特邦和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公告规则通过将付款的各个阶段与不同的建设阶段联系起来,进一步明确了规则。

但是,其他关于州/工会地区的通报规则和草案规则对此问题并不清楚。

付款时间表中的“马哈拉施特拉邦”模板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因为这种形式的付款时间表更加清晰。州法律不得稀释代管帐户的“比例提款”条款

Central RERA规定,开发商从购房者那里实现的款项的70%(对于特定房地产项目)必须存放在单独的帐户中,并且可以按照已完成项目所占百分比的比例从该帐户中提取资金由项目建筑师,合格的工程师和执业特许会计师组成。

喀拉拉邦,中央邦,特兰甘纳邦和果阿通过取消“比例撤回”条款或对该问题保持沉默而削弱了这一规范。

州法律应避免稀释“比例取款”条款,因为这会破坏整个“托管账户取款”规定。监督从代管账户中用于土地收购的资金转移所需的机制

该法案允许将资金用于建设和土地成本。它说,单独的代管账户是“用来支付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只能用于该目的”。这可能导致执行上的模棱两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土地成本是整个项目成本中的主要因素,而这又可能导致资金分配不当。

关于正在进行的项目,在这方面法律也不清楚。有些项目具有所有必要的批准,但是在专用帐户中没有必要的资金。

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机制,以监测土地征用的资金分配以及建筑成本的监测。需要为“进行中的项目”明确定义代管机制。明确定义“结构缺陷”,并为开发商承担责任

有必要明确定义“结构性缺陷”,中央和州政府应在集体协商后在此问题上更加明确。

一些州稀释了“缺陷责任”规定。

Central RERA指出,如果在移交拥有公寓/房屋/后的5年内出现任何结构缺陷(或任何其他缺陷(根据销售协议,在做工,质量,服务或发起人的其他义务方面))如果向购买者提出要求,开发商将有责任在30天内免费纠正此类缺陷。如果发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这样做,受害的被分配人将有权获得适当的赔偿。

喀拉拉邦和泰米尔纳德邦的规则淡化了这一“缺陷责任”规定。古吉拉特邦,哈里亚纳邦,卡纳塔克邦,北方邦和北阿坎德邦的规则对此条保持沉默,而Puducherry通知的规则显然在此问题上缺乏明确性,但其余已通知/起草的规则均符合或“符合”该条款。

根据中央RERA的规定,在拥有所有州和州或地区的房地产的所有RERA法律中,开发商应在拥有所有权的5年内成功修复“结构缺陷”的责任设置时间表以供分配者就布局变更发表意见

RERA规定“在批准的平面图,布局平面图和规格中以及对公寓,地块或建筑物的固定装置,配件和便利设施以及公共区域的性质进行的任何添加和更改”必须在分配者的同意下进行。

如果此类更改“由于架构和结构原因是必需的”,则必须“在适当声明并暗示分配者之后,由授权建筑师或工程师适当地建议和验证这些更改”。

但是,需要注意确保进行这些添加和更改的过程不会不必要地延迟项目的交付,并且不应导致对开发人员的不公平惩罚。

有必要设定一个时间表,供配发人和有关当局将其关于布局变更/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的意见传达给开发商,以便开发商不受处罚。中心和州都必须共同解决因实施RERA而引起的任何未来冲突

中心和各州都有个人和集体责任,以解决因实施RERA而引起的任何未来冲突,特别是在土地所有权,契约和土地政策方面。如果将来在管辖权方面发生任何冲突,由中央和州两部派代表组成的常设协商委员会可能会有助于提出解决方案。

州政府在RERA之前对房地产进行了管理,因为土地和土地改良已列入《宪法》附表7。

明确指出,在RERA发生变化之后,如果在任何问题或方面有任何出入或冲突,《中央法案》将优先于各州立法。

RERA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行业的交易。监管机构将自己在州一级运作,各州将有足够的自由通过州立法的RERA规则建立和组成其监管机构。但是,由于历史上土地一直是一个动荡不定的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任何未来的闪点或利益冲突都可能最终归结为法律追索权,在这种追索权中,中央国家/地区的管辖权差距可以用来得分。必须向开发商提供其他形式的正式融资,例如REITS

尽管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批准了印度的REIT平台,但仍需要进一步的激励措施来推广这些平台。同样,养老基金等养老基金目前也无法投资房地产领域。因此,需要消除法律障碍,并应提供更多激励措施,以使替代正规融资能够流行并可供私人开发商使用。

必须取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捐赠基金的法律限制,以使其能够投资于住宅房地产领域。这也将有助于更好地实施RERA和使住宅房地产部门正规化。在债权人类别中明确定义购房者,以避免IBC和RERA之间发生冲突

最近的事态发展突出了建设者在进行中的项目中宣布破产的问题。购房者是“无抵押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其权利可能受到侵犯。尽管新的《破产法》适用于这些项目,但需要采取同步的方法来保护购房者的权利。

通过破产与破产法(IBC)旨在简化“关闭业务”的过程时,已经实施了RERA,以“规范和规范房地产行业”。但是,在破产的情况下,这两种行为的目标常常相互抵触。自2016年5月IBC立法以来,在2016年3月RERA通过之后–法律专家认为,如果发生冲突,《破产法》将取代RERA。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会破坏制定RERA的消费者安全的实际目标。

为了有效实施RERA,必须在债权人类别中明确定义购房者。将它们置于“无抵押债权人”类别中,可以有效地将控制权从RERA转移到IBC,这肯定会稀释RERA的目标。因此,可以成立一个法律专家委员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协商,可以建议解决两个最重要的立法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建立IT基础结构为使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长期取得成功,必须有一个强大的RERA IT基础结构,以及有效的监控结构和在违规情况下快速纠正投诉的方法。创建用于提交项目相关信息的模板应该创建用于提交项目相关信息的国家模板,这可以是实现该行业标准化的重要一步。开发人员提交的更正详细信息的选项应在所有RERA网站上均可用。同样,网上投诉的投诉也应尽可能顺畅,这样做将确保大部分有效的数据和信息验证有效。引入土地所有权保险以增加该部门的资金流动

印度的土地记录通常不容易获得,并且由于司法和行政瓶颈,只能获得土地所有权文件,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文件。结果,土地成为房地产项目争议中的主要问题。减少此类纠纷的另一种通用机制是土地所有权保险。目前,没有印度的保险公司提供土地所有权保险,但是土地所有权保险可以在购买者之间建立进一步的信心,并有利地影响房地产市场。引入土地所有权保险可以为房地产开发商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这项保险可以作为对土地合法性的另一层审查,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额外的保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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